警促斜路鋪鋼沙 運輸署未接納

2022-05-14 00:00

車禍發生當日,現場一片混亂。
車禍發生當日,現場一片混亂。

(星島日報報道)二○一八年十二月十日北角一輛校巴疑因司機未有拉好手掣而從斜路溜前,直衝逾百米剷上行人路,釀成五長者死亡,時任警方道路安全主任昨就死因庭供稱,他於意外後曾建議在涉事路面鋪設防滑鋼沙,但運輸署未有接納。死因裁判官何俊堯關注,現行法例只能票控司機沒有拉妥手掣,是否存漏洞,證人同意用作票控導致嚴重事故的司機未必相稱。何官將於下周三裁決。
下周三裁決

時任港島區道路安全主任梁國熙供稱,他評估案發環境後,建議在斜坡鋪設防滑鋼沙、禁止車輛由長康街直駛至熙和街,以及在英皇道延長安全島,在路段鋪上鋼沙可以增加阻力,減低溜前風險,長康街北行右一可直接駛至熙和街,若在英皇道加裝欄杆,或可阻擋校巴直衝入熙和街。運輸署沒有接納建議,但就在長康街近堡壘街西行的行人路加設欄杆和加闊行人路,亦禁止司機在斜路上落客。

梁指出,目前的《道路使用者守則》沒有強制規定司機在斜坡泊車時必須扭軚,若司機未拉妥手掣導致車輛溜前或溜後,扭軚可避免車輛直衝。

何官關注,事件導致多人死傷,肇事司機僅被票控「沒有固定汽車制動器便離開車輛」,最高判罰二千元和停牌半年。何官認為司機未被控其他危險駕駛控罪,是否反映現行法例有漏洞。梁同意控告嚴重車禍的司機未必相稱。如意外發生時司機沒有駕駛,便不能控他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認為可以檢討法例或提高罰則。案件編號:死因研訊一○六八、一○七六、一○七八——二○一八;一○二、二七三——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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