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欠債42萬申貸款 警長被控13罪准保

2022-05-13 00:00

涉案警長到庭應訊。
涉案警長到庭應訊。

(星島日報報道)警署男警長涉向四同袍借貸逾四十二萬,並煽惑前同袍向廉署隱瞞曾借貸予他,又涉向俗稱「遮仔會」的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債務狀況,以借得八萬貸款,被控訂明人員接受或索取利益、妨礙司法公正及欺詐等十三罪,案件昨於沙田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押後至六月二十三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准以五千元保釋。

五十二歲被告黃志明,被控於前年五月至去年三月期間向伍潤森及謝運滇借得共逾三十三萬元的貸款。另涉於前年及去年向劉家豪及李金鵬索取共九萬元貸款。妨礙司法公正罪則指他於去年廉署調查期間,煽惑、誘使並指示伍向廉署作出虛假陳述,指使伍向廉署隱瞞其借貸。

欺詐罪指,被告在前年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虛假地表示他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貸款,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互助社向他提供約八萬元的貸款。

被告另控於二○一八年以一份用以申請退休及在退休當日以合約條款重新受僱於警務處的債務申報表,表示他沒有任何未償還債務。廉署調查指被告獲發放退休金共逾二百五十萬元。案件編號:沙田刑事七六五——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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