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拒「隔離令」被檢控
2022-03-12 00:00(星島日報報道)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日前強調「隔離令」具法律效力,市民無權選擇是否入住隔離設施,如拒絕配合會被檢控。警方表示昨日向法庭申請傳票,檢控三名拒絕接受隔離令人士,並會與衞生當局商討進一步行動。另外,警方指「疫苗通行證」實施首兩星期以來,就有關違規情況曾向一名六十四歲男子首發告票。
警方指,周三(九日)至周四(十日)應衞生當局要求,協助於不同地區進行圍封強檢,其間三名檢測呈陽性的居民,在衞生當局發出「隔離令」後依然拒絕遵從指示前往社區隔離設施。警方協助衞生當局作出調查後,昨日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的「妨礙公職人員」罪,向法庭申請傳票,對該三名人士作檢控。
警方重申,為阻截病毒於社區擴散,衞生當局會向檢測呈陽性的市民發出「隔離令」。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相關人員有權把有關確診人士帶到社區隔離設施,如相關人士拒絕配合,可能觸犯「妨礙公職人員」罪,可被罰款五千元及判監兩個月。
老翁無「疫苗通」首遭票控
另外,本港「疫苗通行證」上月二十四日起實施,警方指實施首兩星期以來,就有關違規情況,曾發出一張告票。根據警方最新資料顯示,就疫苗通行證的執法,至前日(十日)在十四次收到報告及巡查中,發出一張告票。警方在「疫苗通行證」實施翌日(即上月二十五日)下午三時許接獲報案,指將軍澳唐明街一商場內一名男子拒絕佩戴口罩。人員接報到場調查,並向該名拒絕佩戴口罩和未能出示電子或紙本的疫苗接種記錄或豁免證明書的六十四歲男子,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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