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盧俊宇涉圖誤導警員今裁決
2022-02-25 00:00(星島日報報道)民主黨前屯門區議員盧俊宇,前年在facebook發文稱於聲援元朗七二一事件相關活動期間,被警員反手捉緊及帶回警署,帖文及後被刪除。盧俊宇涉向警員講及帖文事件,被控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盧俊宇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受審,涉案警長憶述兩日後曾到其辦事處查問,盧俊宇當時指自己當晚到元朗聲援兩名被截查市民。
辯方指盧俊宇即使撒謊,然而從未提及任何警員有不當行為、任何警員編號或詳情,追問下更不願詳談,因此無意圖妨礙或拖延達致公正目的。裁判官水佳麗押後案件至今午裁決,其間盧俊宇續准保釋。
稱被反手捉緊帶回警署
涉案警長文嘉明任職屯門警民關係科社區聯絡主任,他作供憶述看見盧俊宇facebook帳戶發布了一則帖文,內容提到盧俊宇前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晚上八時許被截查。
文嘉明遂於兩日後下午到其議員辦事處門外,向盧俊宇本人查問當晚被截查並帶返元朗警署經過。文嘉明複述盧俊宇回覆指自己當晚到元朗聲援兩名被截查市民,自己於元朗警署外亦同樣被截查,惟情況太混亂,已忘記警員編號,後表示不想再提及事件。文嘉明在辯方代表大律師陳偉彥盤問下否認自己當時曾提問「有冇嘢需要幫手?早兩日好似遇到啲事情」,亦否認對方當時回答「多謝關心」後轉移話題,文嘉明堅稱曾有對話談及截查。
陳偉彥結案陳詞指本案重點有二:一為十一月二十三日盧俊宇向文嘉明陳述事情是否失實,二為盧俊宇是否有意妨礙或拖延達致公正目的,兩者皆為肯定方能證明盧俊宇干犯控罪。
陳偉彥解釋雖然控方提出證據指盧俊宇十一月二十一日當晚六時四十三分已登上西鐵離開元朗,惟盧俊宇仍有可能此前在元朗警署外聲援市民遭截查,控方無證據反駁,若然如此則盧俊宇向文嘉明所言屬實。即使盧俊宇向文撒謊,然而從未提及任何警員有不當行為、任何警員編號或詳情,追問下更不願詳談,因此不可能衍生任何法庭程序,故無意圖妨礙或拖延達致公正目的。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七○一——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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