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積金「對沖」 最快2025年落實
2022-02-05 00:00(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擬在本月二十三日向立法會提交取消強積金「對沖」條例草案,內容涉及修訂八條法例或附屬法例,最快二〇二五年落實。考慮到新制為僱主造成額外財政負擔,政府會設為期廿五年、共三百三十二億元資助計畫協助中小微企。有勞工界議員不滿政府將新制與積金易平台掛,擔心有機會拖延取消「對沖」落實日期。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視像會議,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勞工處處長孫玉菡等人向議員講解取消「對沖」的安排。據政府文件,政府須修訂八條現行與「對沖」安排相關或相應的法例或附屬法例,包括《僱傭條例》、《強積金計畫條例》、《職業退休計畫條例》、《稅務條例》等,會在本月二十三日、財政司長宣讀《預算案》後進行首讀。新制會透過預料二〇二五年全面運作的「積金易」平台來落實,當局計畫今年第二季提交專項儲蓄戶口計畫的條例草案。
新修訂的強積金「對沖」安排,將取消現行僱主强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若僱員在轉制日或之後入職,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不可「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而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及歸因於僱員服務年數的酬金則可繼續「對沖」,計算方式維持不變。
為避免轉制前出現裁員潮,取消「對沖 」不具追溯力,法例生效前的僱傭合約中的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仍然可由強積金對沖。至於個別僱員在新制下獲得的權益較現行「對沖」制度下為差,當局會以行政措施方式支付差額。
會上,勞工界議員周小松及梁子穎均不贊成將取消「對沖」與積金易平台掛,指平台能否如期運行充滿變數,有機會拖延取消「對沖」落實日期。周批評當局對取消「對沖」一拖再拖,質疑當局提出「最早」實施日期有何意義,「最遲甚麽時候落實才有意義!」工聯會議員黃國以「先天不足,未滿月得嬰兒」形容強積金計畫,更指當中遺漏了許多漏洞,促請局方提早取消「對沖」。
羅致光回應指,希望議員不要再用「一拖再拖」形容政府工作,並強調沒有試圖或企圖去拖,只因法例複雜,需時認真仔細地探討。針對積金易平台的批評,他說即使不用「積金易」,亦需成立一個相同的平台,可能牽涉約十億元成本,最終或更遲生效。他又指,由於積金易平台涉及過百萬僱主與僱員的資訊,當中要處理很多信託人平台和數碼化工作,未必能在修例後便自動上馬,因此未來幾年當局會「集中火力」處理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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