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持續關注全禁另類吸煙產品法例成效
2021-11-02 00:00立法會於十月二十一日三讀通過劃一全禁電子煙和加熱煙修例草案,在法例刊憲通過後,香港將禁止進口、製造、售賣、分發和宣傳電子煙和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預料法例最快將於明年四月生效,電子煙和加熱煙用家將趕於法例生效前搶購另類吸煙產品,而零售點也急於在法例生效前沽清存貨,值得留意的是,法例草案「禁買賣卻唔禁食」,將衍生一連串走私問題,社會因而將付出沉重成本。
現時,包括英國、南韓和日本,全世界共約七十個國家規管加熱煙產品,而內地今年三月更研究起草《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徵求意見稿)》,或意味將進一步把有關加熱煙、電子煙等新型煙草製品納入監管,並成為徵稅產品對象;如果內地和香港特區兩地對另類吸煙產品的立法和執法有明顯差異,則會造就另類需求,走私或將應運而生。
雖然香港立法禁止電子煙和加熱煙的法例在爭議聲中通過已成定局,但香港特區政府不妨議決過渡期,並考慮成立檢討委員會,審視新例的成效。尤其香港特區政府須做好控煙健康教育工作,鼓勵煙民戒煙或減少吸煙習慣,並持續監察本港吸煙率的趨勢,尤其是加熱煙產品用家是否會徹底戒煙還是轉食傳統煙,以及青年群體是否仍有渠道從黑市接觸另類吸煙產品。
朱家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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