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人人】保護動物 矯枉過正

2021-10-26 00:00

我黨友邵家輝議員本來明天(27/10)有一口頭質詢關於野豬問題,但因早前颱風而影響議會議程編排而未能提問。其實野豬滋擾民居一直是自由黨關注的議題,我們從來不認為野豬是「受保護動物」;相反,野豬具有攻擊性,或許居住於不受野豬騷擾範圍的市民未有太大感受,但自由黨多區的區議員,例如南區、中西區和灣仔區等,一直以來都收到不少市民求助,指野豬為患,嚴重影響居民出入;加上野豬不時大量出現在馬路及行人路上,不但造成環境衞生的影響,對路人及駕駛者亦造成一定風險。

除此之外,今年九月出現首宗野豬屍體內驗出非洲豬瘟病毒的個案,漁護署要即時通知本地豬場,提醒他們加強安全措施,以防野豬進入養豬場範圍傳播非洲豬瘟病毒。其實只要有一隻豬受感染,香港所有豬場的豬都要被毀,以往要十八個月才能恢復正常,整個行業都會面臨失業,市民又要捱貴豬,社會要承受巨大的經濟損失。

非法餵飼 加劇野豬出沒

漁護署深知香港部分地區野豬為患,故提出絕育放回計畫,可惜該計畫成效不彰,捕獲效率低,甚至絕育藥物亦非永久性,只是將滋擾問題由一區搬去另一區,大家不時看到新聞有野豬會游泳、乘地鐵等,隨時可由沙頭角回到半山;而非法餵飼野豬的行為又愈來愈猖獗,現時法例下單靠罰款明顯阻嚇力不足,甚至出現涉事人被食環署捉了過百次,仍繼續進行非法餵飼。政府似乎對野豬問題束手無策,使野豬滋擾民居情況沒完沒了。

早前社交媒體流傳一段大批野豬在馬路上狂奔的片段,約數十隻大大小小的野豬跟隨一輛的士狂奔,引起社會熱議。野豬為患,政府也應加強宣傳,讓市民不再餵飼野生動物,的士司機也不應協助非法行為,因會讓野豬養成習慣衝出馬路向途人討食物,害得野豬欠覓食能力,同時加劇野豬對人類的威脅。自由黨亦不解「保護野豬」組織的行為,他們時常宣揚要保護野豬,但野豬實實在在對居民造成滋擾,甚至有安全和性命威脅。我們認為政府應立即檢討現行法例,及建立更高成效的方案解決野豬問題。

「保護動物」不能凌駕市民安全

自由黨認為政府、動物保護團體和很多前立法會議員,很多時於保護動物議題上都矯枉過正,以政府於今年四月修訂《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為例,規定司機在交通意外中撞到「動物」必須停車,《條例》下「動物」的定義涵蓋任何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並新增貓和狗,表面上看似是保護動物的舉動,但實際上「必須停車」的做法對司機和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或會引發更嚴重的交通意外,若司機不慎撞到小野豬,如下車處理時遇到小野豬的父母,則有機會被體型龐大的野豬襲擊,後果不堪設想。

其實美國都有規定如於高速公路撞到動物都不應停車,應於安全情況下才報警處理。自由黨是絕對支持保護動物的,但堅決反對政府於相關政策矯枉過正的做法,難道要將「豬牛羊雞鴨鵝魚」都當成受保護動物看待?政府絕不能將「保護動物」凌駕於市民安全和社會經濟之上。

張宇人

議員,GBS,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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