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貓無業婦被控盜竊妨礙司法
2021-10-26 00:00
庭上播放行車記錄儀片段顯示今年一月十六日早上十一時五十五分左右,身穿綠衣的被告蹲在貨車旁,朝車底四處張望,未幾她車底突然抱起一隻貓離去。事主Khanam Meher Nizer供稱,她在事發地點經營雜貨店,而被偷去的貓兒住在店鋪內,平常會藏於車底休息。案發當日,店鋪附近車房有人告知她,其飼養的一歲黑啡色短尾貓被偷去,遂與兒子一同追出,惟不見偷貓之人,故決定報警。
事主續稱,翌日下午貓兒被尋回,狀態良好、沒有受傷,但顯然受驚。事主同月十八日,便看見一名身穿粉紅衣的女子先後三次走進其店鋪,其中一次更找來隔壁店鋪的東主幫忙傳譯,以助聽不懂廣東話的事主理解,其間跟她道歉,又遞上一張卡片,要求對方一同到警署銷案。
辯方向事主指出,整件事件只是一場誤會,該女子先後多次前往店鋪目的僅為道歉,從未提議過要一起去警署銷案。事主不同意,強調當時擔心該女子會再次偷去貓兒,終拒絕應其要求。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二五七——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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