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學思政」黃沅琳被拒保釋
2021-09-24 00:00
代表控方的高級檢控官李庭偉申請被告暫毋須答辯,及押後案件至十一月三日,以待準備轉介文件,獲羅官批准。控方另反對被告保釋,羅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拒絕辯方的擔保申請。
十九歲女被告學生黃沅琳被控於去年十月二十五日至今年六月十六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王逸戰、陳枳森和朱慧盈及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和前發言人朱慧盈則在周三被控一項相同控罪,全部不准保釋,同樣還柙至十一月三日再訊。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三八三八——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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