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鐵工紅隧堵路判勞教

2021-09-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三歲紮鐵工人前年八月三及五日分別到紅隧堵路及向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掟磚,他早前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昨判被告入勞教中心,並叮囑被告離開中心後將有較長的監管期,其間好好聽從督導主任的教誨及裝備自己。

嚴官指,被告對自身犯下的事有清楚交代,接納他確實認知錯誤,並且積極尋找出路,考慮被告初次犯事,但判刑須反映事件的嚴重性,乃判其入勞教中心。辯方律師文浩正引述被告陸宣孝父母的求情信,指被告性格衝動,容易受人影響,涉案後知道自己的不足,不會再人云亦云。文亦指,被告對行為有極大悔意,望以較短刑期為量刑起點。

案情指,前年八月三日有示威者於尖沙嘴碼頭五支旗杆附近將國旗拆下,被告以圍觀者身分出現,但否認有參與拆國旗。他之後隨他人前往紅磡海底隧道,並以路標堵路。兩日後,被告隨其餘約三百名示威者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外集結,並兩度拋擲磚頭。

案件編號:九城刑事一九九七——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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