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檢控梁家榮 食肆女東上訴擇日判

2021-09-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空姐牛肉飯老闆娘郭德英去年以私人檢控方式,控告港台節目內容偏頗,以及前廣播處長梁家榮五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但遭裁判官拒絕受理。郭德英不服命令昨提出上訴。律政司認為處理私人檢控時應與刑事檢控一樣,應進行較高門檻的「合理成功機會測試」去分析證據,法律之友則認為應以「表面證據測試」去分析證據,雙方同意裁判官拒絕郭私人檢控申請的做法,如郭不滿申請被拒,應提出司法覆核而非提出上訴。上訴庭需時考慮相關法律議題,將擇日頒布書面判詞。

上訴人為郭德英,由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潘敏琦及法官李運騰處理。律政司派出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作代表,黃佩琪資深大律師以法庭之友身分向法庭提供意見。律政司認為處理私人檢控時,應與刑事檢控般進行較高門檻的「合理成功機會測試」去分析證據,李運騰法官則認為分析證據的標準提高至「合理成功機會測試」會像未審先判,首席法官潘兆初與法庭之友均提出,各國案例都是使用比「合理成功機會測試」較低門檻的「表面證據測試」,去分析私人檢控的申請。

律政司又指私人檢控的權利並非絕對,律政司有權介入私人檢控,以避免市民濫用檢控程序,防止出現不恰當的檢控,同時保障市民提出私人檢控的權利。律政司認為裁判法院接獲私人檢控申請時應通知律政司,亦希望上訴法庭能向下級法院提供指引。

案件編號:裁判法院上訴二一六——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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