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述三大國安風險 倡用案例推動國安教育
2021-08-06 00:00
李家超強調,執法部門會加強情報蒐集及提升內部處理能力,紀律部隊聯手產生協同效應去打擊恐怖主義外,必須有公眾教育,引導整個社會共同對付本土恐怖主義、極端行為,包括在安全情況下協助執法部門執法,提供資料、作舉報,以及配合執法行動等。本港首宗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唐英傑被判囚共九年,外界對他觸犯的罪名有不同詮釋。他重申,最好由法庭講解法律條文如何演繹及應用,倡利用真實法庭個案推動國家安全教育,「當唐英傑案完全處理好,所有法律程序完結,應該利用這個案件好好進行國家安全教育,讓大家都明白條文的解釋。」
奧運熱潮下有人在商場觀看比賽頒獎禮直播時噓國歌,他認為反映部分市民國家觀念薄弱,維護國家安全意識更加薄弱,政府及教育局要多做工夫,自《香港國安法》頒布後,教育局已經向學校發指引,將國家安全概念融入課程中,「國家安全教育是細水長流,是長遠的工程,沒有最好,只有更好,要一直做下去,根深柢固。」
涉違《香港國安法》的《蘋果日報》已停刊,是否有其他組織亦被緊盯?他只肯定地說,當執法部門留意到某些組織、團體或個人,如有迹象或情報顯示可能違反法律,會全力調查、部署及作出處理。「過去經驗看到,警方打擊這方面的能力是優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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