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六刀弒父囚終身

2021-08-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現年二十九歲自稱大學畢業的男保險經紀,三年前為了償還二十萬元高利貸而向父親借錢,惟父親拒絕並奚落其妻兒是「妓女」及「油艇仔」,又拿起椅子擲向他,兒子被激怒後取刀刺向父親頸部六次,再以紅白藍尼龍袋及行李箱藏屍拋進海中後,從父親戶口取走二十萬元還債並潛逃台灣。被告早前被陪審團裁定他謀殺罪成,他另在審訊前承認一項盜竊罪,法官邱智立昨形容,本案實屬一場悲劇,雖然死者在被告年幼時進行家暴,被告案發時亦有財政壓力,但這些均非犯案藉口,而被告僅為了盜取父親近二十萬元,便犯下令人髮指及十惡不赦的弒父罪行,乃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邱官重申,雖然死者並非一名好爸爸,在被告年少時經常辱罵並以暴力虐待被告及被告母親,但不能合理化被告如此殘酷的弒父行為,被告在父親死去後,搜翻父親錢包,再取得父親的提款卡,到銀行取得父親財產後,乘機潛逃至台灣高雄。辯方指,被告還柙時遭其他還柙人士欺凌,邱官指此非正式投訴,但仍希望懲教署跟進事件,避免同類事件再度發生。

被告黎謹友,被控於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在香港謀殺其六十五歲父親黎金福。案發日早上被告載着父親屍體的紅白藍膠袋,被人發現在瀑布灣道外海面漂浮,同日被告坐飛機到台灣。警員致電被告,通知其父的死訊時,被告在通話中情緒激動,承認殺死父親。他同晚返港,在機場被捕,警誡下稱:「我本來想同我阿爸借錢,但佢唔借仲講粗口鬧我及郁手打我,我一時錯手,用刀插咗佢幾下,我都唔想咁樣嘅。」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五二——二〇二〇。記者 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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