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長毛違口罩令罰五千元

2021-08-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十月一日在南丫島海難八周年事件中,「女長毛」雷玉蓮(見圖)於中環碼頭悼念死者,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口罩令」罪成,被判罰款五千元。她求情時強調自己有良知才會與死者「溝通」,遭官斥「咁你唔戴口罩又有無良知啊。」

暫委裁判官曾慶東裁決時指,當日碼頭附近有人燃燒冥鈔,被告築起祭壇,稱自己因信奉佛教故不會戴口罩以與死者直接溝通,警方曾發出警告。被告身處在公眾地方,在警方屢次警告下堅持決定,而當時正值疫情高峰期,佩戴口罩應是市民最低限度可做及輕而易舉的事,但從被告身上不見掛有口罩,推斷不止是「暫時除低」。

曾官續指,以宗教理由不戴口罩的說法可謂聞所未聞,若所有人以同一理由跟隨,法律等同無物。曾官又指,當日一同參與儀式的梁金成有戴口罩,反映儀式不一定要脫下口罩方能完成,遂裁定其罪名成立,判罰款五千元,須於四十五天內繳交。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求情時表示「願三十九名死難者安息,我啲朋友都離開晒香港喇」,遭曾官中斷「同無戴口罩有咩關係?」被告回應:「我要同佛祖溝通、同死難者溝通,有良知嘅人都知道自己嘅責任。」曾官即斥:「咁你唔戴口罩又有無良知啊?」案件編號:東區傳票二二—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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