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魚通粉」無鮑魚 餐廳董事被捕

2021-08-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大埔一家餐廳以「鮑魚火腿絲通粉」及「鮑魚火腿絲奄列」早餐菜式招客,但被顧客發現口感不符,向海關作出投訴,海關人員「放蛇」購買,再送往化驗,證實上述兩款早餐均沒有鮑魚,只是用魷魚冒充鮑魚,昨日採取行動,以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餐廳一名女董事助查。

消息稱,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位於大埔一家餐廳出售聲稱為「鮑魚」的早餐,懷疑鮑魚材料與聲稱不符,估計是以其他材料製作而成。該店鋪出售兩款早餐,包括鮑魚火腿絲通粉及鮑魚火腿絲奄列。

海關其後到涉事餐廳買外賣,購得上述兩款鮑魚早餐,然後送往政府化驗所檢驗,化驗結果顯示,該兩款早餐的所謂鮑魚,實則為魷魚。昨日,海關採取行動,拘捕涉事餐廳四十七歲女董事,她涉嫌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食品,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仍繼續調查。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據飲食界人士指出,其他餐廳也有售賣類似早餐,多會寫上「仿鮑魚」,字面上已言明不是真鮑魚,應不會引起誤會。一六年葵涌新葵興廣場一家酒樓,出售八十八元鮑魚福建炒飯,被顧客投訴不是鮑魚粒,經海關人員放蛇,取走有關炒飯化驗,證實並沒有鮑魚粒,只是螺肉粒,翌年該酒樓代表出庭應訊,被判罰款五千元。至於「菠蘿包」無菠蘿,一直無被人質疑,原因是它以酥皮外形作描述,不涉材料問題,有些名稱是約定俗成,故未必牴觸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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