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上限25年無調整 工聯會要求檢討

2021-07-2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受新冠肺炎疫情陰霾下,本港多家中小企相繼結業並遣散員工,員工若被拖糧,可轉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索償。工聯會昨就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待優化召開記者會,表示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特惠補償款項上限,二十五年來未有調整,要求政府盡快檢討並最少按工資水平變動,提升各項特惠款項的補償上限,又要求相關部門加快處理破欠申索程序,讓工友盡快取得「救命錢」。

隨著就業形態和薪酬結構的變化,炒散、自僱、自由工作者等零散工日益增多。工聯會表示,留意到放無薪假及停薪留職情況愈來愈普遍,有些行業即使有工開但因收入與營業額掛鈎,收入普遍大減三成,故因失業或收入減少而破產的個案大幅度增加。

工聯會表示,去年申請破欠基金達三千零二十人,申請的平均金額為四萬一千四百八十二元,惟現時欠薪特惠款項上限為三萬六千元,超出上限五千四百八十二元。工聯會認為,部分特惠款項上限自一九九六年以來未有作出調整,形容是極不合理,建議以應以去年工資中位數一萬九千元的四倍為參考,調升欠薪特惠款項至七萬六千元;其他特惠款項,如代通知金、遣散費、未放年假及法定假期薪酬,則按工資水平作變動調整。

工聯會續指,失業的員工申請破欠基金,整個基本申請程序需時約九個月,部分甚或長達一至兩年,建議政府能夠在僱主簽署「無能力支付欠款聲明書」後,即時展開程序,預先審批申請,希望縮減六至十星期的申請時間,協助失業員工盡快取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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