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击】劏房起始租金倡封顶 不多于差饷租值三成
2021-07-11 00:00
劏房租管草案出炉,规定租金加幅不可超过差估署租金指数,两年后续租的加租上限为百分之十五,但未有将首份租约的起始租金设限。本报日前率先报道,业主纷研究在订立首份租约时,预先将租金大幅提高于市价水平,再向租客提供「回赠」,并以按年递减「回赠」优惠,变相加租。立法会议员田北辰接受本报访问时指出,有关情况已预见规管会出现漏洞,业主可构思出「假租约」等方法应对,故认为政府若推行租金管制,必须将起始租金封顶。
就政府当局多次重申,计算起始租金需要涉及大量资料及数据计算,现时难以实施。惟田北辰认为,政府毋须以每个房间的租金计算,只需以单位未分间前的租金计算即可。因应政府对于每个单位均有一个「应课差饷租值」,该租值是假设物业在指定的日期出租时,估计可取得的合理租金,故田北辰认为,政府可以「应课差饷租值」作为计算的基础。
田北辰说,过去曾经向社区组织了解,一般的劏房业主的业主,在分间单位时需要付出额外成本,因此整个单位的合共收到的租金收入,亦较一般单位高约三成水平。他认为可以此作为指标,在单位分间成多个劏房户后,整个单位的租金收入,不可多过「应课差饷租值」的三成。
他举例指,若政府就某个单位的「应课差饷租值」为每月约二万元,则无论业主如何将单位分拆出租,各劏房合计收取的租金,不可超过二万六千元之内,即不超过「应课差饷租值」的三成。他称,有关方法可解答政府的疑难,在单位租金设有上限的情况下,让业主自行决定每个分间房间的价值。他认为以此作为指标,可避免业主滥收过高的租金,同时在合理的利润下,亦可避免业主在规管太严而离场。
有劏房业主向本报表示,虽外界认为劏房居住环境差,惟劏房租务市场相当稳键,一般市区劏房可在市场放盘后一个月内租出,可见市场需求相当大,为基层市民提供相对可负担的选择。他称,业主将单位分间成多个劏房户,装修费可高达百万元,期望收取的租金收入亦较高,假设政府将租金设封顶上限,若收得过紧,料将引发业主离场,变相令市场上的劏房供应缩减。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昨早在电台称,劏房租务管制措施计画将劏房每两年加租设一成半上限,是参考了差饷物业估价署过去多年的数字,再考虑整体市场运作及租户负担能力等,属合理指标,对议员计画在立法会提修订议案,政府持开放态度。他强调,政府并非要取缔劏房,而是要平衡不同持份者利益,若规管力度倾侧一方,反而导致业主退场或「拣客」,造成反效果,更指出一旦劏房供应减少,反问「这群住在劏房的市民可以去哪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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