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三罪表證成立

2021-07-1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二十四歲侍應唐英傑涉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撞倒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三罪,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昨裁定所有控罪均表面證供成立。被告不選擇自辯,傳召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以辯方專家作供指「光時」口號在二○一九年七二一元朗白衣人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後被廣泛使用,該事件令民怨沸騰,市民便以新口號泄憤。李認為「光時」口號與推翻政權毫無關係,亦與「香港獨立,唯一出路」口號關聯不大,批評控方專家的解讀疑斷章取義,單憑警方證據作出分析,沒有另外收集數據深入研究。

李詠怡所撰寫的專家報告主要使用網上資料、WiseNews電子剪報、LIHKG討論區(俗稱連登)的帖文、民意調查等協助,以政治學、傳播學、文化研究的跨學系研究手法進行分析研究。

李詠怡撰寫該報告時,亦有諮詢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教授彭麗君的意見。

李指根據《林語堂當代漢英詞典》所指,「光復」一詞解作「Recover(恢復)」及「Regain(取回)」;根據《劍橋詞典》則另有「Reclaim(要求取回)」、「Restore(復原)」、「Retrieve(糾正)」之意;根據《辭海》則指:「光復:恢復舊業也」。

李不同意控方就「光復」一詞的解讀,認為應以語意學及歷史學層面解讀口號,而其報告引用《元史.陳祖仁傳》中:「自古人君,不幸遇艱虞多難之時,孰不欲奮發有為,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可見「光復」一詞不一定意指「取回江山、政權或國土」,沒有推翻政權之意。

旗幟上「光復」的英譯「Liberate」一字則意指「釋放」、「解放」、「使獲自由」,亦與推翻政權毫無關係。李指「革命(Revolution)」一詞之意為政治制度的重大變革,「時代革命」則意指當下時代人民處事方式的重大改變。

李認為反修例事件沒有主辦單位,屬極度分散的無領袖社會運動,而「光復」一詞自從「光復屯門」等事件發生後,逐漸加入示威者的「詞庫」,直至二○一九年七二一白衣人事件後重新崛起,民眾大幅使用以釋放民怨。李指口號的意思本身就是開放予市民自行理解,每人的理解均可有不同。

李質疑控方專家劉智鵬教授引用經典文獻,機械式地套用於解讀「光時」口號,疑斷章取義地指口號有分裂國家、推翻政權或港獨之意。李舉例指梁天琦說的「選票就是子彈」,遭劉分析為「梁天琦將選票當做武器」,惟李認為「選票就是子彈」是比喻句,正如「時間就是金錢」,並不代表時間真的是金錢,亦不代表時間可用來購物。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二八○——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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