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涉六刀弒父 稱借錢還高利貸被拒
2021-07-09 00:00
被告黎謹友,被控於一八年十二月四日在香港謀殺其六十五歲父親黎金福。控方指死者在一八年十一月成功取回十三萬多元強積金,戶口約有二十二萬港元。被告指自己在案發前出現自殺念頭,希望臨死前見父親最後一面,在案發日特意約父親共進早餐,早上十一時許再到父家閒聊。被告當日袋中放着刀,被告聲稱是會見父親後用於自殺。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死者沒有再離開單位,被告則在一小時後離開父家,及後多次來回到訪父家。
被告在案發日下午四時許,在銀行櫃員機從父親戶口轉帳近七萬元予黃姓男子以償還高利貸。被告翌日乘坐電召貨車把兩個白色膠箱,從位於屯門的父家運送到位於華富邨的妹家。泳客在十二月六日早上七時許發現以紅白藍膠袋包着的浮屍後報警,被告同日中午乘搭飛機往台灣高雄,警方發現一個行李箱沉在海底。
警方致電身在高雄的被告時,被告情緒激動並承認弒父及棄屍,承諾即日晚上回港自首。被告到達香港機場警誡下表示:「我本來想同我阿爸借錢,但佢唔借仲講粗口X我及郁手打我,我一時錯手,用刀插咗佢幾下,我都唔想咁樣嘅」。被告指自己聽到父親批評及咒罵其妻兒後怒火中燒,與父親推撞後,從袋中拿出利刀多次斬向父親頸部。報告指死者血液內有酒精、鎮定劑及安眠劑成分,醫學專家稱三種成分會令人變得沒有反抗能力及不省人事。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五二——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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