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黃馮律師行案件 律師會發還客戶3.1億
2021-07-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黃馮律師行涉於去年因有前文員涉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違反《律師帳目規則》而遭香港律師會接管,以調查其帳目,並凍結該行的所有款項,當中包括客戶存進該行的現金,金額接近三億八千萬港元。有客戶因此無法完成物業交易,介入調查的香港律師會要求高等法院,批准它向已申請且獲核實資格的人士發還被凍結款項,法官高浩文昨接納申請,指示律師會須於八月四日前,以支票向獲核實資格人士發還款項。據法官即日頒布的判詞透露,現獲准發還的款項超過三億一千萬港元,仍未申請的涉事人亦可於十二個月內向律師會提出申請。
另伍、阮兩人早前向財務公司借貸,將至少二千三百萬注入律師行客戶戶口,以填補律師樓遭虧空的款項。他們現申請發還有關款項,惟法庭指出既然財務公司已入稟追討,而財務公司追討與客戶申索之間有本質上的不同,故認為透過入稟追討的做法比較適合,不批准有關申請。
香港律師會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表示,由於黃馮律師行有前文員涉嫌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律師會理事會決定行使法定權力,介入黃馮律師行的業務。
案件編號:高院雜項八四五──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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