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銀包被質疑藏「光時」標語

2021-07-08 00:00

警員趙梓銘當日負責拍攝搜身過程。
警員趙梓銘當日負責拍攝搜身過程。

(星島日報報道)首宗《港區國安法》案昨踏入第八天審訊,二十四歲被告唐英傑涉在去年七一回歸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三道警方防線。控方提出警方拍攝的片段中顯示,警員當日欲搜出被告的身分證時,雙手被扣的被告以口述方式指示警員:「你揭開(銀包)前面嗰一塊…唔係唔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下面…係!無錯,喺依度」,故質疑被告銀包內有寫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貼紙或卡片。惟負責搜身的警員沒有檢取其銀包,現亦已忘記當時銀包內有否貼紙或卡片,或搜身時與被告的對話內容。

控辯雙方昨獲准到犯人欄前檢視被告已被密封的個人財物後,控方發現被告銀包內現時沒有任何關於「光時」標語的物品。負責為被告搜身的警員蘇兆榮指,當日他在被告身上搜出防毒面具、急救包、生理鹽水等物件,亦曾在被告銀包內拿出身分證,其他事情均已忘記。負責拍攝搜身過程的偵緝警員趙梓銘則指,蘇當日只檢取被告手機,沒有檢取被告銀包,而趙只負責拍攝,並沒有接觸過被告的銀包。

辯方指被告被捕後雙手一直被手銬反鎖在身後,留醫治療時被警方密切監視,只有一次警方在被告及其律師代表面前,在被告銀包中拿走被告的駕駛執照。法官問辯方被告在醫院與律師代表會面時,警方是在病房內或外監視情況,辯方遂質疑控方是否想指控辯方律師有任何行為不當,控方則指受爭議的「卡片」有助確認被告的精神狀態,法官把案件押後至今早再續,以待控辯雙方再作商議。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二八〇——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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