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案被告手機藏持槍片段
2021-07-08 00:00
退休新聞工作者李明昌供稱,他當日下午三時在鰂魚涌公園聽到三至四下「嘭嘭聲」,並看見前方約五十米位置有一對男女倒地,看似沒有知覺。李其後聽到有女聲大叫:「追佢」,他見狀立即從後追趕正在奔跑的被告。兩人跑至太古城中心二樓後,李向大堂保安稱:「佢打人」,要求他們截停被告。保安遂將被告包圍,詹隨後坐在近落地玻璃的石級上。李形容被告當時情緒平靜,稱感覺不到被告想離開,李最後在警員到場後便離開了太古城中心。
被告詹心桀,被控於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在鰂魚涌公園內謀殺其二姨詹少芬(八十歲)及其四舅父詹鎮基(六十二歲),及意圖使二舅父詹前駒(七十五歲)及三姨詹小慧(六十三歲)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兩人射擊。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二七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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