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黄冯律师行案件 律师会发还客户3.1亿

2021-07-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黄冯律师行涉于去年因有前文员涉不诚实挪用客户款项,违反《律师帐目规则》而遭香港律师会接管,以调查其帐目,并冻结该行的所有款项,当中包括客户存进该行的现金,金额接近三亿八千万港元。有客户因此无法完成物业交易,介入调查的香港律师会要求高等法院,批准它向已申请且获核实资格的人士发还被冻结款项,法官高浩文昨接纳申请,指示律师会须于八月四日前,以支票向获核实资格人士发还款项。据法官即日颁布的判词透露,现获准发还的款项超过三亿一千万港元,仍未申请的涉事人亦可于十二个月内向律师会提出申请。

原告为香港律师会,被告人为黄冯律师行前合夥人伍永雄及阮国强。法官在判词指,律师会在接管黄冯律师楼后,截至上月接获六百三十七名受影响客户的索偿申请,涉及逾三亿六千八百万港元。而当中获接纳的申请涉及逾三亿一千万,经审核后有部分申请不获接纳,部分则仍在处理当中;法庭估计在该些款项成功偿还苦主后,律师楼户口尚馀三千万可供未来进一步调配。故此,法官下令接管黄冯律师楼的律师会须在八月四日前发还支票给所有客户,且可以在未来十二个月继续接受受影响客户的索偿申请。

另伍、阮两人早前向财务公司借贷,将至少二千三百万注入律师行客户户口,以填补律师楼遭亏空的款项。他们现申请发还有关款项,惟法庭指出既然财务公司已入禀追讨,而财务公司追讨与客户申索之间有本质上的不同,故认为透过入禀追讨的做法比较适合,不批准有关申请。

香港律师会于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表示,由于黄冯律师行有前文员涉嫌不诚实挪用客户款项,律师会理事会决定行使法定权力,介入黄冯律师行的业务。

案件编号:高院杂项八四五──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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