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13海外法官證本港司法獨立
2021-07-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在《國安法》法律論壇上反駁新聞及集會自由受損的說法,又指香港現時共有十三位來自其他普通法地區的非常任法官,顯示法治在《國安法》下仍穩如磐石,過去一年公眾集會活動未能舉行是因為疫情,任何人都不應以此借題發揮。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則指,新聞從業員必須真誠行事,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方可獲言論和新聞自由權利保障。
她又指香港的法治及司法獨立在《國安法》實施後依然穩如磐石,現時香港共有十三位來自其他普通法地區的非常任法官,他們願意參與香港法院工作就是香港司法獨立的最佳佐證。
經濟方面,林鄭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沒有動搖。過去一年新股集資額按年增逾五成;去年七月《國安法》實施後至十月期間流入港元體系的資金超過三千億港元;本港銀行體系總存款額比去年增加超過百分之五。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則指,大部分的權利和自由並不是絕對的,有關人權法的案例早已確立「負責任新聞作業」的概念。新聞從業員必須按「負責任新聞作業」原則真誠地行事,以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方可獲言論和新聞自由權利保障。報章出版人和編輯也同樣需要遵從新聞活動中的特別責任及義務。
她提及《國安法》具有域外效力,若相關的犯罪行為威脅國家安全,無論是在外地或本地發生、犯罪者是否香港居民,國家都必須予以防範、制止和懲治。司長又說,《國安法》中制定「勾結罪」,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的主權獨立,免受外部勢力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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