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擬設年半準備期 免費派膠袋
2021-06-26 00:00
法案委員主席易志明表示,政府的目標是在本屆立法年度通過條例草案。有環保團體質疑設十八個月過渡期的意義,促請有關部門盡早公布細節。
環保署昨在立法會《二○一八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表示,政府同意在立法會通過垃圾徵費相關條例後,設立十八個月準備期,日後再決定生效日期。當局又表示,政府初期會為市民提供免費垃圾膠袋;政府初期亦會為商界收集已妥善分類的廚餘,並運往廚餘回收設施,業界毋須支付費用。至於正式落實收費的日期,當局會諮詢立法會意見後,再提交附屬法例,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處理。
會議上多名議員均表示不反對,或原則上同意垃圾徵費的條例草案,但關注派發免費膠袋的時限、可行性、法例生效時間等問題。民建聯議員鄭泳舜關注相關條例正式落實時間,會以甚麼指標擬定,建議當局為市民提供免費膠袋的時間更長,認為市民的生活習慣非數天便可改變。
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指出,除了經濟因素會影響落實時間,當局亦要考慮社會準備情況,食肆外的清潔工及物業管理亦須作準備,落實時間將不設硬指標。他又透露免費膠袋的派發安排涉複雜程序,目前仍在研究未有詳情。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譚穎琳直言,垃圾徵費問題已討論十五年,相信大部分市民早已預備就緒。但她質疑當局提出十八個月過渡期的作用,擔憂草案或在過渡期後再度「失蹤」,促請有關部門盡早公布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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