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费拟设年半准备期 免费派胶袋
2021-06-26 00:00
法案委员主席易志明表示,政府的目标是在本届立法年度通过条例草案。有环保团体质疑设十八个月过渡期的意义,促请有关部门尽早公布细节。
环保署昨在立法会《二○一八年废物处置(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修订)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表示,政府同意在立法会通过垃圾徵费相关条例后,设立十八个月准备期,日后再决定生效日期。当局又表示,政府初期会为市民提供免费垃圾胶袋;政府初期亦会为商界收集已妥善分类的厨馀,并运往厨馀回收设施,业界毋须支付费用。至于正式落实收费的日期,当局会谘询立法会意见后,再提交附属法例,以先订立后审议程序处理。
会议上多名议员均表示不反对,或原则上同意垃圾徵费的条例草案,但关注派发免费胶袋的时限、可行性、法例生效时间等问题。民建联议员郑泳舜关注相关条例正式落实时间,会以甚么指标拟定,建议当局为市民提供免费胶袋的时间更长,认为市民的生活习惯非数天便可改变。
环境局副局长谢展寰指出,除了经济因素会影响落实时间,当局亦要考虑社会准备情况,食肆外的清洁工及物业管理亦须作准备,落实时间将不设硬指标。他又透露免费胶袋的派发安排涉复杂程序,目前仍在研究未有详情。
绿色和平项目主任谭颖琳直言,垃圾徵费问题已讨论十五年,相信大部分市民早已预备就绪。但她质疑当局提出十八个月过渡期的作用,担忧草案或在过渡期后再度「失踪」,促请有关部门尽早公布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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