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早有先例 學者料震懾力大
2021-06-11 00:00
通過立法反對別國制裁並非中國首創。俄羅斯二〇一八年通過《關於影響(反制)美國和其他國家不友好行為的措施的法律》,旨在保護該國的利益、安全、主權等免受美國等國不友好舉動的侵害。歐盟也曾在一九九六年針對美國的制裁通過《歐盟阻斷法》。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教授王江雨向BBC表示,這種法律的最大意義,就是給制定國一個有效的法律武器。在中國政府層面,如果認定外國的制裁措施侵害了自身的主權、企業和個人的利益,就可以針對外國政客或政府官員主動啟動反制裁。對中國企業而言,若認為受到外國制裁的傷害,一方面可要求本國政府救濟,同時可游說本國政府制裁外國企業,甚至可向中國的法院申訴、索賠。
「如果外國企業和個人參與制裁的話,你會進行反制裁,那麼外國企業和個人就會面臨着失去中國市場或在中國市場上利益受損的局面,那他就必須加以考慮了。」王江雨說,中國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以前因為韜光養晦不太運用這個實力。現在中國的對外政策、外交姿態變了,就敢運用這個實力,也有政治意願去運用。另外市場也很大,所以兩者相加,(反制)應該會非常有效。」
外交學院國際關係研究所所長曲博表示,出台這部法律也是和中國的國家地位和國際聲望相聯繫起來的。經過四十年的改革開放,中國已經不再是過去積貧積弱的中國,「已經不再是西方國家想制裁就制裁的情況」。
對於中國出台反外國制裁法,國際上有聲音認為,這是中國「戰狼外交」的又一體現。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霍政欣認為,和美國實施長臂管轄,動輒制裁他國不同的是,中國這次立法,性質上屬於自衞反制,符合國際法上的對等原則,具有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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