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走向良政善治的里程碑—評完善港選舉制度
2021-06-08 00:00《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於五月二十七日三讀通過, 這是香港政治領域的歷史性事件,落實了愛國者治港原則的頂層設計,是一國兩制下的香港走向良政善治的重要里程碑!
對香港選舉制度的完善,完全符合法律的程式性要求。實行一國兩制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由國家創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對香港基本法有修改、解釋的法定權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今年三月十一日作出決定,明確修改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和修改完善的核心要素內容,並授權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三月三十日通過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對香港特區新的民主選舉制度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在國家層面完成對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訂後,香港特區政府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對本地有關法律作出相應修改。
比程式也許更重要的是,法以民為本——好的法律是以保護人民安全、維護社會整體利益和福祉為出發點和根本目標,而對香港選舉制度的完善正正是體現了這一立法要義。
此次香港選舉制度的修改、完善,針對之前存在的一些問題,做出了新的規定和安排,是對香港政治領域的糾偏,存在明顯的進步性。比如,建立全流程資格審查機制,確保愛國者治港原則,回歸了基本的政治倫理;通過選舉委員會人數的增加,擴大香港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讓選舉委員會更具廣泛的代表性;選委會選舉較大比例立法會議員,直接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使得立法會與行政(特首)之間的關係得到優化—既有監督和制衡,也有協調與合作。
如果說去年六月三十日開始實施的香港國安法遏制了暴亂,那麼香港選舉制度的修改、完善,將為「愛國者治港」提供堅實和全面的制度保障。在良政善治的社會氛圍下,所有愛國愛港的團體和市民,應以香港中聯辦駱惠寧主任國慶、中秋慰問籠屋和劏房百姓為參照,盡最大努力擯棄形式主義的做法,把更多的精力用於直面香港的突出民生問題,用創新思維和政治力量打破固有框架,督促和幫助特區政府盡快解決這些問題,用實際行動去贏得香港民心、贏得其對於愛國者治港政策的擁護和支持。我相信,全香港社會將逐步在新的政治共識下團結起來、一起重建香港,東方明珠必將迎來新的輝煌!
(文章僅屬個人觀點)
石柱
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工商專業同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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