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暴動案 兩學生判勞教

2021-06-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九月二十九日有網民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大批示威者在金鐘及中環一帶聚集,兩名分別患有過度活躍症及抑鬱症的男中學生因先後向政府總部投擲物件被捕,早前同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郭啟安法官昨判刑時指,法庭有責任維護社會法治及公眾秩序,此類案件判刑須具阻嚇性,兩被告的病情並非特殊的減刑理由,但考慮到兩人年紀尚輕,刑罰須懲罰性及更生性並重,乃判兩被告進入勞教中心。

郭官指,本案是由二〇一九年反修例運動所引起的暴動,但法庭不會考慮政治因素,亦不會就此作出裁決。至於案發當日示威者人數眾多,規模大,示威者的行動明顯是針對政總,政府建築物的外牆受到破壞,金鐘及中環一帶作為香港金融中心的交通受到影響,更有示威者使用汽油彈,案情嚴重,須判予阻嚇性懲罰。若犯案者是成年人,必定會判處四年以上的監禁。惟考慮到本案兩名被告極其年輕,犯案時年僅十四及十五歲,判刑時不能忽視其更生需要,判兩人入勞教中心。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陳卓文童年不幸,其出生非其家人所預期,他自小未見過生父,母親更在其兩歲時患癌去世。另陳當日沒有預期參與衝突,身上亦沒有齊全的保護裝備。後來亦只是因好奇站在最前線,最後因受現場環境影響才會一時衝動犯案,陳現已真誠改過,希望服刑後能重新出發。另陳雖然在案發時的確有掟東西,但所掟物件體積細小,希望法庭接納陳並非預謀犯案。

至於被告廖家成,辯方指他在年初因本案患上抑鬱症,現已全面康復,故更生及勞教中心均是適合的刑罰。另廖原是以救護員身分參與示威,當日是第一次去到前線,卻因一時衝動犯案,現已感到十分後悔。廖表示希望服刑完畢後,能重讀中四以為文憑試打好根基,日後能成為一名社工,回饋社會。

現時同為十六歲的兩名被告陳卓文、廖家成,同被控於前年九月二十九日於金鐘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士參與暴動。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二八八及二九三——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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