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展鵬涉光顧 無牌骨場四人被控
2021-06-03 00:00
四名被告依次為三十六歲女按摩師李亦晴、三十四歲無業越南籍女子元秋香、三十五歲女按摩師張明芳,以及六十一歲無業漢胡炳雄。元、張分別被控於去年十月二十八日及十一月五日,在香港灣仔莊士敦道一百九十一至一百九十三號勝意大樓一樓A室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李及元則同被控於同年三月十九日在同一地點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及管理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VIET SPA。胡另被控於去年十月二十八日至今年三月十九日期間在同一地點經營賣淫場所及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VIET SPA。
國安處處長蔡展鵬涉在辦公時間光顧該按摩院,但據了解,控方十名證人中,包括兩臥底警員、執行逮捕的警員、施行警誡的警員及證物警員等,證人名單上則沒包括當日在現場的蔡展鵬。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上月指蔡正在休假及接受紀律調查,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完成初步調查後會見傳媒表示,警方到上述地點拘捕六名疑犯時,發現蔡展鵬身處現場,但暫時未發現蔡展鵬涉及不道德及違法行為,現已把調查結果交給律政司,以等候進一步指示。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一一六一——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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