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展鹏涉光顾 无牌骨场四人被控
2021-06-03 00:00
四名被告依次为三十六岁女按摩师李亦晴、三十四岁无业越南籍女子元秋香、三十五岁女按摩师张明芳,以及六十一岁无业汉胡炳雄。元、张分别被控于去年十月二十八日及十一月五日,在香港湾仔庄士敦道一百九十一至一百九十三号胜意大楼一楼A室管理上述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李及元则同被控于同年三月十九日在同一地点管理上述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及管理没有有效经营牌照的按摩院,即VIET SPA。胡另被控于去年十月二十八日至今年三月十九日期间在同一地点经营卖淫场所及没有有效经营牌照的按摩院,即VIET SPA。
国安处处长蔡展鹏涉在办公时间光顾该按摩院,但据了解,控方十名证人中,包括两卧底警员、执行逮捕的警员、施行警诫的警员及证物警员等,证人名单上则没包括当日在现场的蔡展鹏。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上月指蔡正在休假及接受纪律调查,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完成初步调查后会见传媒表示,警方到上述地点拘捕六名疑犯时,发现蔡展鹏身处现场,但暂时未发现蔡展鹏涉及不道德及违法行为,现已把调查结果交给律政司,以等候进一步指示。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一一六一——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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