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堵路判囚半年

2021-06-0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十月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等五人於旺角堵路期間被捕,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全部十三項控罪罪名成立。裁判官葉啓亮昨判刑指,集結範圍大,發生於示威浪潮高峰及《禁蒙面法》重大爭議下,快速演變成暴力事件風險高,蒙面亦可壯膽,毫無顧忌使用暴力。區倬僖終被判囚六個月,二十一歲學生、四十九歲機電工程署前主任分別判入獄八個月、七個半月,另兩名二十歲學生則各囚六個月。

葉官指罪行情節嚴重,判刑需考慮公眾利益,判處嚴厲阻嚇刑罰,個人求情因素相比下微不足道,要將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制止於萌芽時,故不可單單考慮犯案後果。案中群眾以大量欄杆、站牌及磚頭等雜物堵塞旺角亞皆老街近塘尾道主要幹道路口,意圖癱瘓交通,涉案範圍大,警方驅趕下並未散去。

葉官續指案發於前年十月,公眾秩序受影響高峰期,在《禁蒙面法》出台引來重大爭議下,非法集結快速演變成暴力事件風險高,故非法集結罪判囚六月。案中各人均以物品掩面,令人難以辨識身分,可以壯膽毫無顧忌地使用暴力,故此罪判囚一月,眾人管有行山杖、膠索帶及噴漆等多項物品,各判囚兩個月。葉官最後指二十一歲學生謝煒洛高舉鐵通打向警員頭部,擋格下造成肩膊疼痛,鐵通不短不輕,可招致嚴重傷害,具風險造成漣漪效應,判囚四月;四十九歲機電工程署前主任胡耀生雙手拉警員雙肩,阻止其制服區倬僖,判囚三月。葉官除襲警及阻差辦公罪外,其餘控罪同出一原故刑期同期執行,判眾被告監禁六至八個月。

辯方求情指,區倬僖願意為犯案負責,希望盡快重投學業;謝品學兼優,獲天主教香港教區候任主教周守仁撰文求情,對其自勉「持戒精進」印象尤深;胡習得一技之長,二〇〇九年更獲嘉許,一直以來循規蹈矩,本案屬偶一事件,已因此失去長俸;二十歲學生梁馨駿為「生性」年輕人,就學時已不斷從事兼職幫補家計,再獲中大書院輔導長撰文求情指其致力於書院發展,貢獻良多;二十歲學生楊卓穎曾擔任聖約翰救護隊達七年,熱心服務社會,獲兼職餐廳上司讚揚,表明會繼續聘用。辯方續言反修例事件中,所有人均受害,希望法庭向社會發放包容、寬恕及希望的訊息,予以輕判。案件編號:九城刑事 五五九——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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