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科定教學指引 違法律道德不應探究

2021-06-0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公民與社會發展科九月在中四級起推行,取代高中通識教育科,成為必修必考的核心科目。距離新科正式推行尚餘三個月,教育局宣布向每所中學提供一筆過三十萬元津貼,支援新科推行;同時公布《課程及評估指引》,為教學重點作補充說明,並列出教學建議與原則,包括違反法律或人倫道德的事件或課題,不應作為探究學習題目,教師不應引導學生囿於正反二元對立等;學校亦不應在初中開設校本公民科。

新學年推行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細節塵埃落定,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見圖)昨在網上專欄「局中人語」撰文,首次以「公民科」作為新科簡稱,指九月將為公營及直資中學,發放每校三十萬元的一筆過津貼。當局在通告指,津貼可於未來三個學年,用於支援公民科的教師教學、發展或採購相關的教學資源,以及舉辦校本學習活動、聯校或跨課程活動等;但不能用於聘請人手、採購外間培訓服務等。

課程發展議會已通過《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課程及評估指引》,就早前公布的課程三大主題及學習重點,提出補充說明(見表一),例如「互聯相依的當代世界」主題下的「公共衛生與人類健康」課題,加入「國家及香港對全球公共衛生的貢獻」、「當有疫症爆發和蔓延,應盡公民責任配合政府的政策共同抗疫」等論述,與早前僅提公共衛生與人類健康、全球公共衛生問題的處理有別。「科技發展與資訊素養」課題,亦在資訊科技的發展特徵,加入「包括充斥虛假資訊」的描述。

至於教學方面,部分內容沿用高中通識教育科的指引,但增添不少新建議及原則。在涉及探究學習範疇,明確列出任何違反法律或人倫道德的事件或課題,不應作為題目;教師不應引導學生將探究方向囿於正反二元對立的角度,並指「不少涉及歷史文化、道德標準、法理法治、宗教、民族的課題,沒有正反二元對立的角度。」

涉及是非對錯分明、法理清晰的議題,教師須明確地列舉歷史、道德標準、法理等事實,向學生指出議題不存在討論或妥協空間,更不可肆意扭曲事實發展。教學策略方面亦特別指出,學生的觀點可能未及全面或有偏頗,教師不能置之不理,須作配合課程宗旨和目標的評講與總結,讓學生建立正確的理解和正面的價值觀。

指引列明須讓學生具備「一國兩制」的知識基礎,在涉及國家與香港特區憲制關係的課題,「應從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的憲制基礎去理解」。教師亦須根據課程架構三個主題,按先後順序施教,即中四教授「『一國兩制』下的香港」,中五教「改革開放以來的國家」,中六始教「互聯相依的當代世界」。當局亦表示,學校不應在初中開設校本公民科,與近年不建議初中開設通識教育科看齊。

對於公民科津貼如何運用,資深中學校長賴炳華認為,可根據每校需求,釐定運用津貼的優次及款額,「例如現時疫下不便到校外實地參觀,校方可用津貼購買VR(虛擬實境)參觀外地或博物館的軟件等。」他認為,教師較需要參考書和教學材料,尤其針對歷史議題的國際著作,「外國有很多優秀學者撰寫的,客觀的參考書,當局也可提供建議書單等,鼓勵教師購買參考。」他又認為課堂教學,在於如何客觀引導學生認識不同議題,毋須自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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