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大專女生反口不認罪
2021-05-21 00:00
控方開案陳詞指,理工大學於前年十一月十七日遭示威者佔領,主要道路連接遭切斷,大批人士不聽警方勸喻前往理大支持。及至翌日凌晨約四時,警方設立防線並向旺角方向驅散,約一百名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磚塊、汽油彈及照射雷射光。警方多次作出警告及發射橡膠子彈,示威者仍拒絕離開。警方多次警告其離開及發射橡膠子彈不果,遂向旺角方向推進,其間有約十名示威者在投擲汽油彈後逃至商店後巷,警員終在後巷拘捕四人。
被告依序為學生勞俊坤、測量員黃新民、客戶服務員連潤發、電工鄭信達,年齡介乎二十三至四十歲,同被控一項暴動罪。黃及連另被控違反禁蒙面法,所有被告否認控罪。勞另承認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三七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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