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會倘違國安法 羅致光稱應取消登記

2021-05-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向立法會財委會建議,在勞工處開新編外職位,除負責改善法定產假等新措施,也需兼顧規管職工會的工作,確保職工會遵守包括《香港國安法》。勞褔局局長羅致光昨日在網誌表示,如個別已登記職工會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會作出跟進,視乎跟進結果,或可根據《職工會條例》取消登記,而處方也可作主動調查。反修例事件觸發登記新工會浪潮,不過他指去年有二百四十七宗新職工會撤回申請,僅上月便有六十四宗撤回申請。

勞工及福利局日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建議批准勞工處開設為期三年的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編外職位,除了負責推行及監督改善法定產假的新措施,處理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外,也要兼顧規管職工會的工作,確保職工會遵守包括《香港國安法》,督導有關投訴職工會的調查及跟進工作、檢討《職工會條例》的相關條文等。事件一出而引起不少討論,而勞褔局局長羅致光昨日在網誌回應事件。

他指根據《香港國安法》條文提及的「社會團體」涵蓋按法例登記的職工會,勞工處有責任也有職責教育、宣傳、監督及管理。他表示,就監督和管理已登記職工會的工作,便是與勞工處執行《職工會條例》有關。他強調職工會的管理及活動必須符合《職工會條例》及其會章的規定,「如個別已登記職工會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職工會登記局會作出跟進,並視乎跟進結果,不排除可能根據《職工會條例》取消該職工會的登記。」而職工會登記局的跟進工作不一定在收到投訴時才展開,勞工處有責任根據掌握的資訊作出主動跟進,更指這些都是勞工處新增的重要工作。

反修例事件觸發登記新工會浪潮,不少人原打算在特首選委會勞工界選舉搶灘。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選委會組成有大改變,在新選舉制度下,規定工會要在《職工會條例》下登記並持續運作三年才能成為選舉委員會的團體選民,新成立工會則不符合資格,「如意算盤」未能打響。

羅致光昨日都透露「海嘯式」新職工會申請登記潮的進度,去年接獲的新職工會登記申請共有四千二百多宗,期間完成的登記四百九十五宗。「有兩個大家或會有興趣的數字:在二〇年有二百四十七宗撤回申請,但單是今年四月便有六十四宗撤回申請。」

他重申隨着新登記職工會數目持續上升,職工會登記局執行《職工會條例》的工作亦需全面提升,以確保所有職工會遵守《職工會條例》。

民主黨勞工政策發言人冼卓嵐表示對羅致光的言論感到十分憤怒,認為他民生問題不去處理,卻去處理政治任務漠視民生。民主黨要求羅致光立即停止打壓工會正常組織活動,做回份內事,包括盡快成立失業救濟金。醫管局員工陣線副主席羅卓堯形容,新安排是打壓公民社會的其中一步,但工會會持續發聲,堅守價值。

工聯會理事長黃國表示,過往有工會從事政治,甚至違反國安法的活動,相信將真正的工會及「掛羊頭賣狗肉」的工會區分後,有助工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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