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会倘违国安法 罗致光称应取消登记

2021-05-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政府向立法会财委会建议,在劳工处开新编外职位,除负责改善法定产假等新措施,也需兼顾规管职工会的工作,确保职工会遵守包括《香港国安法》。劳褔局局长罗致光昨日在网志表示,如个别已登记职工会涉嫌违反《职工会条例》,劳工处职工会登记局会作出跟进,视乎跟进结果,或可根据《职工会条例》取消登记,而处方也可作主动调查。反修例事件触发登记新工会浪潮,不过他指去年有二百四十七宗新职工会撤回申请,仅上月便有六十四宗撤回申请。

劳工及福利局日前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显示,建议批准劳工处开设为期三年的首席劳工事务主任编外职位,除了负责推行及监督改善法定产假的新措施,处理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外,也要兼顾规管职工会的工作,确保职工会遵守包括《香港国安法》,督导有关投诉职工会的调查及跟进工作、检讨《职工会条例》的相关条文等。事件一出而引起不少讨论,而劳褔局局长罗致光昨日在网志回应事件。

他指根据《香港国安法》条文提及的「社会团体」涵盖按法例登记的职工会,劳工处有责任也有职责教育、宣传、监督及管理。他表示,就监督和管理已登记职工会的工作,便是与劳工处执行《职工会条例》有关。他强调职工会的管理及活动必须符合《职工会条例》及其会章的规定,「如个别已登记职工会涉嫌违反《职工会条例》,职工会登记局会作出跟进,并视乎跟进结果,不排除可能根据《职工会条例》取消该职工会的登记。」而职工会登记局的跟进工作不一定在收到投诉时才展开,劳工处有责任根据掌握的资讯作出主动跟进,更指这些都是劳工处新增的重要工作。

反修例事件触发登记新工会浪潮,不少人原打算在特首选委会劳工界选举抢滩。中央完善香港选举制度,选委会组成有大改变,在新选举制度下,规定工会要在《职工会条例》下登记并持续运作三年才能成为选举委员会的团体选民,新成立工会则不符合资格,「如意算盘」未能打响。

罗致光昨日都透露「海啸式」新职工会申请登记潮的进度,去年接获的新职工会登记申请共有四千二百多宗,期间完成的登记四百九十五宗。「有两个大家或会有兴趣的数字:在二〇年有二百四十七宗撤回申请,但单是今年四月便有六十四宗撤回申请。」

他重申随着新登记职工会数目持续上升,职工会登记局执行《职工会条例》的工作亦需全面提升,以确保所有职工会遵守《职工会条例》。

民主党劳工政策发言人冼卓岚表示对罗致光的言论感到十分愤怒,认为他民生问题不去处理,却去处理政治任务漠视民生。民主党要求罗致光立即停止打压工会正常组织活动,做回份内事,包括尽快成立失业救济金。医管局员工阵线副主席罗卓尧形容,新安排是打压公民社会的其中一步,但工会会持续发声,坚守价值。

工联会理事长黄国表示,过往有工会从事政治,甚至违反国安法的活动,相信将真正的工会及「挂羊头卖狗肉」的工会区分后,有助工会发展。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