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電視台破天荒聯播奧運

2021-05-1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東京奧運將在七月舉行,惟一直因轉播費高昂等原因,無電視台入標。昨日事件終於得到解決,特首林鄭月娥昨宣布,港府「破格」地首次斥資購入奧運的電視轉播權,條款列明可轉交不超過五個電視廣播機構,政府轉交播映權予本地五家持牌電視台,即TVB、Viu TV、奇妙電視、有線電視及Now TV,但並不包括港台。她指保密條款不可披露購買費用,形容費用合理,不過較過往兩屆商用電視台費用低。她強調,各電視台須各自承擔轉播的製作的成本,如派人前往東京等,並須符合政府的規定,包括足夠時數、凡是有香港運動員出戰的賽事,都必須播放,並要製作宣傳奧運,以及推動本港體育發展的節目等。

距離奧運開幕只有七十多日,今次奧運不會有海外觀眾入境觀賽,港人未能赴日支持香港運動員,只能透過網絡和電視台欣賞健兒作賽,不過基於轉播費用高昂等因素,一直未有本地電視台購入香港轉播權。

特首林鄭月娥昨宣布,港府首購入奧運的電視轉播權,目的是讓全港市民免費收看東京奧運,為國家和香港運動員打氣。她指購買轉播權是一項需高度保密的商業談判,不能夠公開告訴進度,直至上周簽訂合約,翌日馬上與本港五家持牌電視台商討。

她稱,費用會透過「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撥出,基金工作包括支持運動員備戰和參加大型國際賽事等。她解釋今次做法符合基金的使用原則,而基金內有關體育部分的結餘大約為二十六億,強調資金是非常充裕,也不會影響基金支持其他的體育發展項目。

翻查過去幾屆奧運,本港電視台動輒花上過億元購買轉播權,一二年倫敦奧運由有線電視投得,費用為一億二千萬,一六年里約熱內盧奧運則由無線電視以一億六千萬購得。此前就有傳東京奧運香港區轉播費,高達二億七千萬。林鄭被問到價錢時指按保密協議,不能公布購買播映權的費用,不過確認金額低於過往兩屆的費用,並形容價錢為合理。而「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每年都要核數,過後會交代實際金額。即使今次奧運最終因疫情而取消,林鄭指費用會全數獲發還。

TVB、Viu TV、奇妙電視、有線電視及Now TV都會參與轉播或直播,她指各電視台要各自承擔轉播的製作費用,如派人前往東京等。他們也要符合政府的規定,包括時數、凡是有香港運動員出戰的賽事,都必須播放,並要製作宣傳奧運和推動本港體育發展的節目及提供奧運片段,譬如每日精華片段,供港府、港台使用。有關的廣播機構亦會在其網上平台免費讓所有市民觀看。

至於港台為何沒有播映權,她指「純粹是能力問題,而能力則是投資問題。你讓它有足夠的投資購買轉播所需的儀器、聘請更多人、派攝製隊到東京,它也會有能力的;但現在這個時間,它沒有能力在短時間內做這麼多事情」,表示並不是自己對港台有負面的看法或不想它參與體育發展。

無線電視、ViuTV、奇妙電視、有線電視及Now TV都歡迎政府的做法。港台就表示,由於已有五家商營電視台願意參與轉播東京奧運安排,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不應動用大量公帑,與商營電視台功能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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