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加控兩罪 涉助李宇軒潛逃及串謀勾結外國

2021-04-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去年接受多間海外媒體訪問,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昨午於西九龍法院再提堂,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加控黎智英兩罪,指黎串謀李宇軒及Mark Herman Simon等人勾結外國勢力及意圖協助李宇軒離開香港的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六月十五日再訊。另黎智英與兩名壹傳媒高層被控以工業邨用地作出欺詐,案件則延至五月六日轉屆至區域法院答辯。

辯方大律師譚俊傑昨強調本案已押後四個月後,現又押後兩個月,《國安法》指明所有與國安法有關的案件應及時處理,辯方雖不反對控方提出的新增控罪,惟控方於開庭前十分鐘才把相關資料交予辯方,希望控方下次能在上庭前七天告知會否再將案件押後。

黎智英昨被加控兩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即於去年七月一日至今年二月十四日期間,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另「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指黎於去年七月某日至八月二十三日期間,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在該李宇軒在被香港警務處拘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

黎原本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於去年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一日,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被指獲黎協助湣逃香港的李宇軒,在內地刑滿出獄後移交香港,隨即被控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協助罪犯及無牌管有彈藥三罪,有消息指他還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案件將於五月十八日進行交付程序。另涉與黎一起協助十二港人潛逃的法律助理陳梓華則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協助罪犯,押後至六月七日再訊。

至於七十三歲黎智英與六十三歲的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及五十九歲行政總監黃偉強,同被控於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至去年五月二十二日期間,隱瞞黎旗下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使用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地址營運,違反租契,令科技園公司損失高達一千九百八十萬元租金收入。本案被告均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四二一七及四三四一——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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