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加控两罪 涉助李宇轩潜逃及串谋勾结外国

2021-04-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去年接受多间海外媒体访问,被控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昨午于西九龙法院再提堂,律政司高级检控官张卓勤加控黎智英两罪,指黎串谋李宇轩及Mark Herman Simon等人勾结外国势力及意图协助李宇轩离开香港的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等罪,总裁判官苏惠德将案押后至六月十五日再讯。另黎智英与两名壹传媒高层被控以工业邨用地作出欺诈,案件则延至五月六日转届至区域法院答辩。

辩方大律师谭俊杰昨强调本案已押后四个月后,现又押后两个月,《国安法》指明所有与国安法有关的案件应及时处理,辩方虽不反对控方提出的新增控罪,惟控方于开庭前十分钟才把相关资料交予辩方,希望控方下次能在上庭前七天告知会否再将案件押后。

黎智英昨被加控两罪,包括「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即于去年七月一日至今年二月十四日期间,与陈梓华、Mark Herman Simon、李宇轩、刘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另「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作出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指黎于去年七月某日至八月二十三日期间,与李宇轩、陈梓华及其他人串谋,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行为,即在该李宇轩在被香港警务处拘捕后协助他离开香港。

黎原本被控「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于去年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一日,在香港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被指获黎协助泯逃香港的李宇轩,在内地刑满出狱后移交香港,随即被控勾结外国势力、串谋协助罪犯及无牌管有弹药三罪,有消息指他还押在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案件将于五月十八日进行交付程序。另涉与黎一起协助十二港人潜逃的法律助理陈梓华则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及串谋协助罪犯,押后至六月七日再讯。

至于七十三岁黎智英与六十三岁的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及五十九岁行政总监黄伟强,同被控于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至去年五月二十二日期间,隐瞒黎旗下的力高顾问有限公司使用将军澳工业邨壹传媒地址营运,违反租契,令科技园公司损失高达一千九百八十万元租金收入。本案被告均获准保释。

案件编号:西九刑事四二一七及四三四一——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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