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校長:應從憲法層面了解國安

2021-04-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提高學生對國家安全的認識,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重點,中小學昨日舉辦活動,包括進行升國旗儀式和奏唱國歌,校長以早會講話形式講解國家安全概念等,但學生對相關概念仍待加強,有高小生坦言不清楚《港區國安法》所針對的四項罪行。中學校長期望學生從憲法與《基本法》層面,了解國安議題。教育局即日起向全港學校發放《港區國安法》讀本,供教師作為參考教材。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強調以「多重進路」方式支援學校開展國家安全教育。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日到灣仔一所小學,參與升國旗儀式,並參觀學生以網絡安全為題的壁報。他指,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在「一國兩制」下「骨肉相連」,大家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在國民教育、憲法及基本法教育的基礎之上,教育局會繼續以「多重進路」方式支援學校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包括發出課程文件,提供教學示例等。國家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向本港學校贈送《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讀本》,該書由曾任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的學者王振民等編著,教育局昨日向全港學校發通告,宣布即日起向中小學及特殊學校分批贈送《讀本》,每校按班數獲二十五至六十冊,作為教師參考書。

多所中小學昨舉行相應活動,東涌的教育工作者聯會黃楚標學校,昨晨舉行升旗禮及奏唱國歌,身兼教聯會主席的校長黃錦良以講座形式向師生解釋國安概念,舉例指「正如道路安全,試想像沒有交通燈,會很危險」,以解釋《港區國安法》頒布實施,可確保本港長期繁榮穩定。

根據《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當局要求初小生需要知道《港區國安法》規範的四項犯罪行為名稱,即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然而,小六生梁同學坦言,不熟悉《港區國安法》條文,「仍未熟透何謂『四宗罪』,不太記得,但知道國家安全涵蓋國家經濟、軍事安全等」。有學生問答環節,錯把十二月四日「國家憲法日」當作「基本法日」。黃錦良強調,學生仍在小學階段,宜由淺入深,讓他們先在知識和價值觀層面,提升國家安全觀念。昨日同樣舉辦國安主題活動,鳳溪第一小學校長朱偉林坦言,向小學生講解法例條文有實際困難,校方多通過日常生活事件,如家居和交通安全,讓學生重視安全觀念,引申至國安層面。

中學方面,教聯會黃楚標中學則舉辦一連五天的「國安教育周」,較特別是教師邀請學生分享對「支持國安法,守護我家園」的看法,並在壁報板「貼堂」,有自認是愛國人士的中五生,以簡體字寫道「願遵守國家的一切安排,永遠效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黨的安排」,亦有中四生認同《港區國安法》阻止破壞社會安定行為。

校長許振隆指,國家安全教育不限於《港區國安法》,學生亦要從憲法和《基本法》層面了解,對國家觀念「要由認識、了解做起,才能談及愛與不愛」。他稱不要求學生背誦有關條文,強調背後精神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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