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彈擲警宿舍 退休漢縱火今判

2021-04-1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左耳失聰的六十二歲退休漢去年向上水已婚警察宿舍投擲汽油彈,他在逃走期間遭截停,警員在其單車上搜出天拿水的期間,一輛屬於警員的私家車在宿舍內遭焚毀,事後須花費五千元維修。被告昨承認有意圖而縱火、管有腐蝕性物品及管有物品意圖作非法用途三罪,並稱當時他將西閘以鐵線捆綁,只是為了阻礙警方追捕,沒有意圖阻礙他人逃生,惟李慶年法官質疑:「咁理性就唔會掟汽油彈啦」,並指警察的家人均住在宿舍內,強調「禍不及妻兒」。案件押後至今早判刑。

案情指,去年三月二十三日凌晨,戴著鴨舌帽及白色口罩的被告黃錦全踏單車前往宿舍方向。他在警署宿舍的西閘外,用鐵線捆綁閘口後點火,並將三枚汽油彈投入宿舍,令到地面著火及一架私家車焚毁,隨即往單車徑方向逃走,最後在附近被警員截獲。警員之後在其左前褲袋搜出打火機,及在其單車上搜出裝有天拿水的膠樽。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唔掟都掟咗囉,我無嘢好講。」

辯方求情指,黃因近年的社會事件而飽受情緒問題困擾,因同情年輕人及自覺有需要保護他們免受傷害而犯案。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及沙田區議員周曉嵐亦有為黃撰寫求情信指,黃關心年輕人的未來及他們的成長環境,希望與年輕人站在同一陣線才犯案,但他現已明白他的決定無助年輕人,亦深感後悔,承諾不會再犯。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五八七——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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