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死39傷大車禍 九巴司機認危駕
2021-04-13 00:00
案情指,被告文志光自二○○一年起於九巴任職司機,並於二○一七年起駕駛涉事九七八路線巴士。被告當日於早上二時許上班,並在下班前再次駕駛該路線的巴士,沿粉嶺公路左一線駛至松柏塱附近時,車輛突然左轉,擦過防撞欄撞入樹叢中。當日跟隨在𦘦事九巴後的旅遊巴士司機陳永權指,該九巴在撞車前一刻,一直保持時速七十公里左右,但在沒有煞車或亮起緊急警告燈的情況下突然左轉,隨即撞車。
經撞擊後,九巴上層部分車頂削開,被掛在樹枝上。救護主任王律文接報到場,被告向其表示:「啊,我一時睇唔到,撼咗落棵樹度。」被告隨後又向警員表示:「我見掛喺錢箱嗰個位水樽就跌咁,咪執囉……一執就撞咗埋去。」、「行駛期間,我瞌一瞌。」惟辯方後來指出被告記不起當日與救護主任或警員的對話內容。意外中,六名乘客死亡,當中兩男女被拋出車廂外。另有三十九名乘客受傷,當中有八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現年五十七歲,在其二十五年的駕駛經驗中只有一次因天雨路滑而釀成的違例駕駛紀錄。另被告與妻子育有兩名女兒,妻子原為家庭主婦,由於被告因案件被停職,其妻子因而要到口罩廠工作。辯方強調,在意外發生前至少一分鐘,雖然被告的左右手曾先後離開駕駛盤,但巴士一直在馬路上穩定的行駛。被告稱無法記清當日發生了甚麼事,指意外發生當刻「我個人硬咗」,來不及反應。另根據車廂片段,被告在意外發生前雙手亦沒有離開駕駛盤,其行為亦沒有任何異常。辯方稱被告因為事件而感到十分羞愧,在保釋期間亦不願意出外見人,害怕其他人會知道他曾犯下如此嚴重的罪行,並稱願意就事件接受一切懲罰。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九○七——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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