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張可森「攬炒」意志堅定
2021-04-10 00:00
杜官判詞中認同彭卓棋初選論壇中雖用詞強烈,但屬選舉修辭,鑑於其過往行為、社區服務及打算推介年輕人的大灣區商業發展計畫,顯示彭並不反中,故有充分理由相信他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乃批准其保釋。
杜官亦考慮何啟明從未主張「攬炒」,投票意向須經其黨內討論,不會濫用權力否決所有議案,控方證據中亦只顯示其客觀陳述外國或實施制裁,並非主動請求制裁,連同其他未必可呈堂的證據,杜官同樣有充分理由相信何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批准其保釋。另柯耀林擔任區議員時聚焦社區福利,二○○八年獲行政長官頒發社區服務獎狀,初選論壇中希望市民支持「有抗爭意志嘅參選人」,發言相對他人溫和,亦有別於要求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而柯耀林將退出所有政治活動。基於其擔任區議員時的社區服務呈現的良好品格、父母同住、工作穩定及依時報到,杜官遂批准其保釋。
至於張可森,杜官認為考慮過控方陳詞後,提到其起草「抗爭派立場聲明書」,多次重申「攬炒」,選舉刊物中提到「制裁中共呢個綁匪唔好留手⋯⋯只要本土派喺民間選舉得票率夠高⋯⋯作為民意代表向各國傳遞香港人嘅抗爭意志」,又言「淪陷的香港,需要的是反抗⋯⋯我將不惜一切代價,帶領香港重光」,可見其主張「攬炒」意志堅定,故不具備充分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遂批准律政司覆核申請,撤銷其保釋。
杜官最後表示,雖然郭家麒服務社區經年,亦接受並尊重其立法會工作貢獻社會,但因控方陳詞指郭於初選論壇中表明將用盡全力達成初選目的並勝選,又聯署去信美國國會要求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因警暴違反人權請求美國政府制裁,其強大政治聯繫和過去長期活躍於社運,總裁判官蘇惠德提出的保釋條件都不足以構成充分理由相信其不會危害國家安全,故亦撤銷其保釋。案件編號:高院刑事雜項 一一一、一一二、一一六、一一八及一一九——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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