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國安處接收八偷渡港人

2021-03-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十二名港人於去年八月涉潛逃離境被廣東海警截獲,其後被判囚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服刑,其中八人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昨刑滿出獄,被安排分成四批經深圳灣口岸遣送返港,並由警務處國安處接收,先被押返天水圍警署「落簿」,隨後分別轉往不同警署繼續扣押,等候接受衞生署十四天檢疫隔離安排。警方指內地執法機關完成相關司法程序後將八人移交,他們涉及六宗在港發生的案件,分別由國安處及其他部門跟進。

涉案八人分別是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及黃偉然,因偷越邊境罪成,各被判囚七個月,以及罰款一萬元人民幣,昨日刑滿出獄及移送返港,兩地警方逐一處理八人移交手續,由於疫情及保安關係,他們以「一、三、三、一」陣容分為四批,經深圳灣口岸返港。

當中李宇軒是昨日首名被押返的港人,警務處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更親自帶隊押送,李早上約十時乘警方一輛灰色七人車,並由數輛警方私家車及電單車護送下駛出深圳灣口岸,約二十五分鐘後,車隊抵達天水圍警署,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親自帶隊到場指揮;而接載李宇軒的七人車直駛入警署有蓋停車場,他甫完成「落簿」程序,再被載往元朗警署繼續扣押。

至於第二批被遣返的人士為「屠龍小隊」三名成員,包括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下午約三時經深圳灣口岸過關,與首批車隊情況大致相同,三輛七人車各載一名港人,電單車負責開路領頭,車隊同樣抵達天水圍警署,可見疑犯被黑布蒙頭,三人隨即被帶入警署,完成手續同被送往大埔警署扣押。

至下午四時許,第三批人士包括鄭子豪、黃偉然及李子賢被押解返港,過關及押送過程大同小異,同樣是三輛七人車各載一人,車隊到達天水圍警署,三人被蒙頭帶入警署「落簿」,隨後分別被解往葵涌、上水及沙田警署扣押。

最後一人為郭子麟,他獨自乘警方安排的白色私家車,由深圳灣口岸過關出發,至下午約五時抵達天水圍警署,完成「落簿」手續後轉到屯門警署。一直協助十二名港人家屬的大律師鄒幸彤事後抵達天水圍警署,以了解事件最新發展,她指警方從未就八人回港一事與家屬作任何通知和聯絡,呼籲市民繼續關注情況。

據了解,八人返港後將會接受衞生署十四天檢疫隔離安排,但由於唯獨李宇軒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名,故須由國安處扣押調查,該案較早時已有足夠證據,預計警方會再跟進檢控工作;至於其餘七人涉及的案件,文件將會盡快交給相關法庭處理,由法官指示是否交由懲教署羈押,以及在何處接受隔離,完成隔離後將會排期審訊,過程與同案未成年港人廖子文及黃臨福的情況相若。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昨發出通報指,該八人執行刑罰完畢刑滿釋放,分批被依法遣送出境,香港警方昨亦表示,八人本身在香港涉嫌干犯的罪行共牽涉六宗案件,分別由國安處、商業罪案調查科、港島總區刑事部、新界北總區刑事部和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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