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古着混真貨賣 拘潮店東主女職員

2021-03-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近年潮興「古着」(復古衣物),有不法商人從外地購入冒牌「古着」來港,再清洗翻新後混入真貨出售圖利,海關早前在連串行動中,先後在一輛入境貨車、旺角一家古着零售店及荃灣一個貨倉,共檢獲近九千三百件冒牌古着及四十個冒牌手袋,市值五百三十多萬元,拘捕店東及一名女職員。

海關版權及商標跨境調查組指揮官司徒志輝表示,本月十二日,關員於落馬洲管制站根據風險評估抽查一輛入境貨車,發現兩批分別來自泰國與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空運快遞郵包,內有七十五件古着衣物及四十個手袋,經商標持人核實為冒牌貨,總值約六萬元。

經追查貨源及收件人後,海關於四日後(上周二)搜查旺角一家樓上古着店,以及荃灣一個面積四千方呎倉庫,再檢獲共九千二百件冒牌古着,市值五百二十六萬元,拘捕二十三歲店主及二十二歲女售貨員,兩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涉案古着店經營一年半,主要從泰國、巴基斯坦、日本與韓國等地區取貨,當中包括冒牌貨,貨物抵倉庫後經篩選、翻新及清洗工序,再混入真貨中售予本地客人,而每件衞衣售價由五百至七百元不等,外套則由一千五百至三千五百元。由於案中檢獲的款式大多停產,海關以近似款式的正版貨相比,發現冒牌貨價錢約為正版的三至八成。

司徒志輝指出,近年不少市民追求時尚文化,尤其愛好坊間稱為「古着」的二十至三十年前出產舊衣服款式;不排除有不法商人為增加利潤,魚目混珠,將冒牌貨混在真貨中出售圖利,今次是海關首破冒牌古着案。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進出口冒牌物品,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