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男非法集結 囚七周至七月

2021-03-1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六月九日大批示威者聚集在立法會示威區與警方對峙,五男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及阻差辦公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指,二十三歲被告鄺淯銘曾當選香港傑出運動員,並獲民政事務局局長嘉許,及在世界青少年錦標賽中奪冠,本來前途無量,但其運動員生涯因今次定罪而被逼中止,鄧少雄裁判官考慮到本案令他「過往努力同夢想,全部付諸東流」,乃判他入獄半年,其餘三人則各入獄七個月,至於網絡維修員僅涉及阻差辦公罪,乃判囚七星期。

鄧官在裁決時指,經反覆觀看涉案片段後,發現一名身穿綠色上衣的人士,趁督察制服一名白衣男子時,衝前捉住督察的右上臂,令白衣男得以逃走。綠衣人的衣著特徵、身高、身形等都與三十一歲被告溫鎮豪脗合,裁定他就是該綠衣人,且明顯是在蓄意阻撓警方執勤,故裁定他阻差辦公罪成。

至於非法集結罪,鄧官則對比四名被告,包括二十三歲餐飲業從業員王洛鈞、二十三歲武術運動員鄺淯銘、三十一歲護理系學生曾泳祥及四十三歲文員廖德輝,在告士打道一帶被捕時身穿的服飾及其身形,從片段可見,與示威區內四名身穿相同服飾的人士均有推動鐵馬,並與他人合力將鐵馬堆成路障、招手示意其他人上前、走向鐵馬方向等,裁定片中人士就是四名被告,並干犯了非法集結的行為。

辯方求情時透露,鄺淯銘八歲起已進入香港武術隊受訓,十歲已勇奪世界錦標賽冠軍,他的教練相信他有能力在世界性賽事為港爭光,惟如今職業生涯已被逼終止。其餘被告求情則指他們品格良好,並非暴力的人,犯案時沒有預謀等。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一八二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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