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遊樂會縱火案 擒中四生等三少年

2020-12-1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憑大量「天眼」追查,偵破本月初旺角警察體育遊樂會被黑衣人投擲九枚汽油彈縱火案,昨分別在九龍及新界拘捕三名涉案青少年,當中包括一名十六歲中四學生,搜獲一些製造汽油彈原材料,三人已被落案檢控,今日提堂,至於當日被捕助查的另一男子證實與案無關。

三名青少年涉警察遊樂會遭投擲汽油彈案被捕。被捕三人分別姓盧、姓馬及姓徐(十六至二十三歲),分別報稱學生、無業及藥房職員,同涉嫌縱火仍被扣查,盧為中四生。警方昨晚押解其中一疑犯返回現場調查,目前正調查各人曾否參與反修例示威活動,已起訴各人縱火罪名,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陳鈺敏表示,本月一日凌晨約一時許,三名穿黑衫青年在西洋菜北街近白楊街一邊,向警察體育遊樂會投擲約九枚汽油彈,令停車場內一輛貨車起火焚燒及冒煙,消防趕抵將火救熄,屬於政府的貨車焚毀。

警方翻看現場一帶大量閉路電視影片,相信三人由大坑東球場小路進入,攀上山坡接近停車場犯案,九枚汽油彈其中八枚爆破,過程僅三十秒,三人其後向大埔道方向逃走。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追查後,在旺角一幢三無大廈天台,搜出一批製作汽油彈原材料,包括電油、泵及玻璃樽;其後鎖定三名疑犯,昨晨分別在大圍、葵涌及尖沙嘴拘捕三人。

警方同時在三人家中及旺角大廈上,檢獲案發當日所穿衣飾及一批製造原材料;至於案發當日,警方在附近一帶兜截拘捕一名十八歲姓何青年,在其身上搜獲一支胡椒噴劑,調查後相信何與該宗汽油彈案無關,但因藏有違禁武器目前仍被調查。

陳鈺敏重申,警方不會姑息目無法紀、漠視人命安全及公然挑戰警方的行為,對於此種暴力行為一定會全力調查,將犯案者繩之於法,縱火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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