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人助理管有雷射筆監半年
2020-11-28 00:00(星島日報報道)三十四歲女病人助理去年在旺角衝突中被捕,並被搜出一支雷射筆,因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鄭念慈裁判官昨裁決時指,相信證物鏈沒受干擾,而被告用雷射筆釣墨魚的說法並非大眾所認知,故裁定其罪成,判囚六個月,並批准她保釋上訴。
鄭官認為被告及其友人的說法不合常理,若然被告眼部感不適,理應立即使用鹽水洗眼,而非留待稍後才用。從警方拍攝的照片所見,被告手臂並沒有她所稱的紅疹。反而當時她身穿與示威者相似的全黑裝束,並戴上黑色冰袖,有瓜田李下之嫌。雖然被告起初自言不熟悉社會事件,惟當被追問時,卻能說出自己知道警員會追捕黑衣年輕人,前言不對後語。 案件編號:九城刑事一四四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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