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人助理管有雷射筆監半年

2020-11-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三十四歲女病人助理去年在旺角衝突中被捕,並被搜出一支雷射筆,因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鄭念慈裁判官昨裁決時指,相信證物鏈沒受干擾,而被告用雷射筆釣墨魚的說法並非大眾所認知,故裁定其罪成,判囚六個月,並批准她保釋上訴。

鄭官指,辯方懷疑涉案證物被偷龍轉鳳純屬揣測,而多名曾處理證物的警員強調已清楚貼上編號標示,存放在上鎖的抽屜及房間,並沒有證據證明證物曾受干擾。被告鄭敏供稱,她當晚曾向同行女友人表示,雷射筆可增加釣墨魚的收穫,惟鄭官認為,沒有證據印證被告用雷射筆增加收穫的說法,若然屬實,亦非大眾認知範圍。

鄭官認為被告及其友人的說法不合常理,若然被告眼部感不適,理應立即使用鹽水洗眼,而非留待稍後才用。從警方拍攝的照片所見,被告手臂並沒有她所稱的紅疹。反而當時她身穿與示威者相似的全黑裝束,並戴上黑色冰袖,有瓜田李下之嫌。雖然被告起初自言不熟悉社會事件,惟當被追問時,卻能說出自己知道警員會追捕黑衣年輕人,前言不對後語。 案件編號:九城刑事一四四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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