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變「私了」 男女各囚三年八月

2020-11-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十一月中將軍澳科大生周梓樂悼念活動期間,無業女子及五十九歲的士司機「私了」一名男街坊致頭破血流,早前雙雙承認暴動及蓄意傷人兩罪。胡雅文法官昨於區域法院指兩名被告當時已不能自制,失去理智和人性,而文明社會不能容忍暴力,故判處兩名被告各監禁三年零八個月。

胡官判刑時指,憲法保障市民的言論和集會自由,但非絕對,一旦超過憲法界線而成非法活動便要禁止,以保障法治等核心價值。胡官認為施襲者僅因街上嘈吵下樓了解,卻無辜遭人暴力攻擊。案中二人參與施襲,但不應個別衡量,需以整體群眾考慮,因二人參與鼓動了群眾,令愈來愈多人參與非法集會,因此案情嚴重,判刑須具阻嚇性。

案發時有多人施襲,一同踢事主X,又撐傘等意圖隱藏身分,警員到場方休。胡官直指文明社會不能容忍暴力,當時眾施襲者情緒已經不能自制,失去理智和人性。胡官判刑亦考慮到X左眼眉、額頭、左膝、左手同告受傷,共縫十三針;額頭、臉部、右胸部及上肢均有挫傷,事後留院三天,直到現在仍會感到痛楚,不時被噩夢纏繞,雖可如常上班,但不得從事劇烈運動。

報稱無業的二十九歲女被告黃鑫才及五十九歲的士司機陳明貴承認去年十一月九日在將軍澳富康花園一座外與不知名者意圖使X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X,以及在同日同地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一二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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