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終極「護髮」勝訴

2020-11-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長毛」梁國雄在一一年因衝擊立法會遞補機制論壇,一四年被裁定刑事毀壞及擾亂秩序等罪成,被判囚四個星期,「長毛」在囚期間被逼剪短其招牌長髮,他質疑懲教署的常規令歧視男囚犯,一七年提出司法覆核後勝訴,但翌年懲教署上訴得直。「長毛」上月向終審法院提「終極上訴」,終院五名法官昨一致裁定「長毛」勝訴,認為懲教署的常規令構成直接性別歧視,違反《性別歧視條例》。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以及非常任法官陳兆愷、郝廉思勳爵一致裁定「長毛」勝訴,馬官在判詞中指,懲教署的常規令表示:「為保健康及清潔,所有已定罪男囚犯的頭髮須『盡量剪短』,但不用剪陸軍裝,除非囚犯本身要求如此」,「若女子囚犯申請剪髮,須為其作出安排,特別是在獲釋前或到法庭應訊前。未經囚犯同意,不可把其頭髮剪至較進入院所時的髮型更短,但如醫生建議這樣做,則屬例外」。

案件編號:終審法院民事上訴八——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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